难走的才是上坡路。

你知道吗?在广东省,最难考的不是“老大哥”中山大学,而是年纪轻轻的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它已连续9年成为凭高考成绩录取的广东省内院校录取分数最高的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设立的大学,是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院校。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是一所传承香港中文大学的办学理念和学术体系设立的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成立于1963年,是香港乃至亚洲首屈一指的大学,全港唯一一所设有书院制度的大学。有鉴于其地理位置及传承,香港中文大学在研习汉语、文化及经济范畴尽领优势,不同的工程学专业,例如电子工程、信息工程、机械工程等,在国际上也首屈一指,商学院、法律学院和医学院更以培育各界专才及开创新研究中心享负盛名。在QS世界大学排名2025中,香港中文大学位居亚洲第6位,全球第36位。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于2014年正式成立,经过十年的发展,学科建设已逐步完善,现有七个学院以及一个研究生院,已开设29个本科专业及46个研究生(硕士、博士)项目,目前来自世界各地的10000多名优秀学子正在港中大(深圳)求学。学校在机器人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信息科学、未来智能网络、生物信息学、新材料和能源科学、国际金融与物流、制药和精准医学等领域已组建世界级专家队伍,正在面向国家及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打造国际化科技创新平台。在2025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位列合作办学排行榜第1,全国参考排名45位。两校由相同的大学教务委员会监管,学术架构和课程设计相同,并都是高度国际化的高校,教学环境中英并重,实行书院制度,重视通识教育,提供以学生为本的全人教育和关顾辅导。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毕业生与香港中文大学的毕业生一样,均获授香港中文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其中,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毕业生还会被颁发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颁发香港中文大学理学学士学位(临床医学)证书,同时颁发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学士学位证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注重国际交流和学生国际视野的培养,与150余所境外名校开展实质性交流与合作,不断推出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如,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于2023年起联合开设了大湾区“双主修”项目,包括“跨学科数据分析 + X ”双主修课程和“航天科学与地球信息学 + X ”双主修课程。修读该项目的学生可于港中大(深圳)及港中大两校园各修读一个主修专业,在两校园轮换上课并在大湾区共同实习。又如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于2024年与哥伦比亚大学签署协议,共同推出哥大“3+2”直硕项目。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自 2024-25学年起实施本硕贯通式培养。
对于计划在学院内继续升学的学生,各学院学生大三结束时排名在本专业前50%者,均有资格获得本学院内直硕录取,且是无需考试,直接录取。
对于计划在学院之间继续升学的学生,各学院每年有20%的应届毕业生可获得推荐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的资格;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可同时申请三个研究生项目,并将免去所申请研究生项目的初试环节(如有),直接进入复试。
此外,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理工学院、数据科学学院、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实施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开设的是直博班。
目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已培养了七届本科毕业生,九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学校人才培养成果斐然,尤其是在留学深造方面非常强。学校超过80%的本科毕业生会选择国内外名校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选择升学的毕业生中超过70%的毕业生攻读的是世界大学排名前50大学的硕士/博士学位。根据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发布的2024届国内统招本科生就业质量报告,2024年学校升学比例再创新高,达84.17%。其中78.72%攻读世界大学排名前50高校的学位,包括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世界学术殿堂。有62人直接攻读的是博士学位,占升学人数的5.66%。全球顶级学府的频频青睐正是对港中大(深圳)学术培养体系和学生综合实力的高度认可。根据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4届国内统招本科生就业质量报告,学校2024届毕业生中共有144人选择直接就业,占比11.07%。他们的平均年薪达到16.93万元人民币,与上一届基本持平。在企业就业的学生中,70.41%就职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企业或跨国企业等优质企业,涌现出一批进入华为、腾讯、字节跳动、宝洁、欧莱雅、南方电网、招商银行、中广核、中国外运等行业巨头的佼佼者。深圳、上海、北京、广州、中国香港等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依然是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选择。随着香港特区IANG签证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至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毕业生,2024年共有4名毕业生进入汇丰香港、联业制衣等中国香港的知名企业,这一趋势为毕业生未来职业发展注入了更多国际化动能。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升学就业表现好,录取分数也并不低,甚至比部分“985”大学录取分数还高。2024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共录取1566名本科生,其中港澳台23人,以及艺术类93人,在多个省份的录取位次再创新高。其中,在广东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已连续第9年成为凭高考成绩录取的广东省内院校录取分数最高的大学,超过了省内“985”中山大学。普通类(物理):录取最低分666分(最低位次902名),位列省内物理类考生的前0.20%,位居省排名1000以内
普通类(历史):录取最低分634分(最低位次410名),位列省内历史类考生的前0.15%,位居省排名500以内
除广东省之外,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北京、天津、重庆、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市),在凭高考成绩录取的省内院校录取分数榜上也名列前茅,并均位列该省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第1名。
福建省历史类录取最低分625分(最低省排名355),位居全省前0.62%
云南省文科录取最低分637分(最低省排名486),位居全省前0.37%
四川省文科录取最低分599分(最低省排名1320),位居全省前0.65%
河北省历史类录取最低分630分(最低省排名1048),位居全省前0.43%
福建省物理类录取最低分665分(最低省排名1076),位居全省前0.60%
山东省选考录取最低分657分(最低省排名2134),位居全省前0.32%
贵州省物理类录取最低分659分(最低省排名744),位居全省前0.35%
浙江省选考录取最低分667分(最低省排名5499),位居全省前1.96%
当然,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能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分数达到如此之高,与该校在普通本科批次招生人数少,大部分通过综合评价录取不无关系。如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4年录取的1566名本科生中,有1054名本科生是通过综合评价这一招生方式录取的。所以,想要报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一定不能忽略综合评价招生。2025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将如何招生,招生专业有哪些?通过《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5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可了解。不久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已发布2025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根据招生章程,2025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新增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人工智能等硬核本科专业,面向广东等多个省份继续招生。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范围:面向北京、天津、重庆、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21个省(市)在高考本科提前批次按照普通高考录取模式,完全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范围:面向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及江苏6个省(市)在综合评价对应批次按照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依据以上6省(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音乐类招生范围:面向广东、山东、辽宁、湖南、浙江、四川、上海、北京、福建、安徽10个省(市)在以上生源省(市)规定的录取批次,依据《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5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一)经管学院: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二)理工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物理学。
(三)人文社科学院:英语、应用心理学、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城市管理。
(四)数据科学学院: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五)医学院:临床医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生物科学。
临床医学专业学制六年,第一二学年将学习大学核心课程、临床前学科知识及其临床应用;在第三到六学年学习临床学科知识和技能、见习和实习,并对医学科学研究进行系统学习和实践。医学人文及伦理课程贯穿整个学习过程。通过全面扎实的训练,培养具备专业医学知识与临床技能、兼具国际视野和人文情怀的世界一流医学创新人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是我国第一所开设临床医学专业的内地与香港合作的大学。]
(六)音乐学院: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七)人工智能学院:人工智能。
(八)数据科学学院、经管学院与理工学院联合培养专业:金融工程。
普通类本科专业按试验班大类招生:经济管理试验班、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一般大一结束时才在所属学院内选定主修专业。由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课程以英文授课为主,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20分(满分150分)及以上,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学费:人民币十四万元/生•学年。
住宿费:人民币二千四百元/生•学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英文名称: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enzhen)
第四条 院校标识码:414401640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邮政编码:51817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其中,对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颁发香港中文大学理学学士学位(临床医学)证书,同时颁发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学士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
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范围:面向北京、天津、重庆、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21个省(市)在高考本科提前批次按照普通高考录取模式,完全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范围:面向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及江苏6个省(市)在综合评价对应批次按照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依据以上6省(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音乐类招生范围:面向广东、山东、辽宁、湖南、浙江、四川、上海、北京、福建、安徽10个省(市)在以上生源省(市)规定的录取批次,依据《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5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经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5年各学院设立的本科招生专业包括:
(一)经管学院: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二)理工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物理学。
(三)人文社科学院:英语、应用心理学、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城市管理。
(四)数据科学学院: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五)医学院:临床医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生物科学。
临床医学专业学制六年,第一二学年将学习大学核心课程、临床前学科知识及其临床应用;在第三到六学年学习临床学科知识和技能、见习和实习,并对医学科学研究进行系统学习和实践。医学人文及伦理课程贯穿整个学习过程。通过全面扎实的训练,培养具备专业医学知识与临床技能、兼具国际视野和人文情怀的世界一流医学创新人才。
(六)音乐学院: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七)人工智能学院:人工智能。
(八)数据科学学院、经管学院与理工学院联合培养专业:金融工程。
第十七条 专业招生、分流方案
(一)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方案:按试验班大类招生
1. 经济管理试验班:大一结束时学生可在经管学院的所有专业内(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除外)选定主修专业;
2. 人文科学试验班:大一结束时学生可在人文社科学院的所有专业内选定主修专业;
3. 理科试验班:学生在大一选课前可在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数据科学学院、医学院(含临床医学专业)、人工智能学院及金融工程专业中,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主选定所属学院,大一结束时在所属学院内选定主修专业。以下三类情况除外:
◉ 选择就读金融工程专业的学生在大一选课前需直接选定;
◉ 选择就读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在大一选课前需直接选定;
◉ 有意向申请香港中文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跨学科数据分析+X双主修项目”或“航天科学与地球信息学+X双主修项目”的学生需提交申请,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入读。学生在深港两地校园轮换上课和实习,各修读两年。具体考核方式和培养模式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各省(市)招生试验班大类以生源省(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二)音乐类本科专业招生方案:按专业(招考方向)招生,具体方案详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5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其他招生类型
(一)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及江苏6省(市)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具体招生录取详见以上6省(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二)音乐类招生录取详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5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含历史类、物理类、综合改革类)分别划定的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二本合并省市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根据各省(市)投档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二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各省(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总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院校投档的省(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由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课程以英文授课为主,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20分(满分150分)及以上,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辽宁、河北、福建、江苏、湖北、湖南、重庆、黑龙江、安徽、江西、贵州、河南、四川、云南及陕西新高考改革省(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各地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鉴于学校普通类本科专业按试验班大类招生,入校后选专业,考生须参照前文体检指导文件意见,避免选择可不予录取或不宜就读的专业。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三十一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三十三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学费:人民币十四万元/生•学年。
住宿费:人民币二千四百元/生•学年。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置各类新生入学奖助学金,相关政策可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
咨询电话:(0755)8427 3500
传 真:(0755)8427 3690
电子邮箱:admissions@cuhk.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cuhk.edu.cn
招生网址:https://admissions.cuhk.edu.cn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监督电话:(0755)8427 3673
电子邮箱:admissions.appeals@cuhk.edu.cn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授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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